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省地调院率先完成合同制职工企业养老保险退费工作
青海省地质调查院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提高为广大职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切实解决涉及职工根本利益问题。
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地勘单位招收了一大批在编合同制职工,招工之日起就参加了企业养老保险。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5年8月份出台后合同制职工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停止缴费。2016年初合同制职工陆续退休,退休后按照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相关待遇,参保的企业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需要退还给个人。
由于合同制职工参保企业养老保险有其历史原因,情况比较复杂,尚无退费的先例,自2018年7月退费工作断断续续。由于年代久远,部分人员调动,跨地区政策不统一等原因,参保基数、参保时间等信息缺失,退费清算工作难度较大。为保证准确退费,青海省地质调查院养老保险经办人员通过询问退休职工本人、查阅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协助西宁市社保局与格尔木、乐都、平安、共和社保部门沟通、查询、核实退费职工参保信息。
截至目前,已完成59名合同制退休职工退费核算、打卡工作,总退费金额达到2498731.97元。青海省地质调查院成为西宁市社保局第一家事业身份合同制职工企业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退费的单位。及时办理退费,保障了退休合同制职工的切身利益,得到了广大退休职工的好评。
供稿: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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