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获批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的建设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设河北等6个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的函》(自然资办函【2018】254号),批复同意以青海省地质调查院为牵头单位,联合青海省国土规划研究院、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青海省地质调查局共同建设国土资源青海卫星应用技术中心。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对创建工作提供了相应配套支持措施和大力支持,并负责制定了“国土资源青海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组织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安全保障、环境保障、人才保障、技术保障措施。青海省地质调查院遥感中心在申报过程中提供了具体的评估方案,有力保证了评审工作的通过。
国土资源青海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的成功获批,充分彰显了我院遥感技术的实力和水平,以及在我省的领先地位;极大地鼓舞了士气和振奋人心,为进一步提升我院遥感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与外部影响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与其他联合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真正实现联合、共享、共建基础上,以建成青海省国土资源遥感卫星数据、产品、应用和服务中心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国土资源遥感卫星应用为目标,建立一条自部卫星应用支撑单位至省级中心从上至下、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技术对接通道,推动中心与部卫星应用支撑单位从单一的数据传输到建立更广泛的卫星遥感应用战略合作体系,实现数据服务、产品服务、技术服务以及共享服务等要素的深度结合,服务于土地、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领域的业务需求;并通过成果管理、成果服务发布、行业应用交流宣传、行业应用拓展等工作,促进国土资源卫星影像数据资源共享与深度利用,推动国土资源卫星遥感数据产业的规模化。(供稿人:刘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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